在确定抚养费返还数额时,男方应对抚养费支出情况承担举证责任。确实无法举证证明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男女双方的负担能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情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酌情判定。
Copyright © 2014-2016 徐州专业离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徐州市科技城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五层(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北门往东500米)
电话:18118306877 邮箱:liuchunjielvshi@sina.com
苏ICP备12345678号-1 技术支持:徐州金网
1811830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