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8306877
律师解答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律师解答

兄弟姐妹之间能否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的亲子关系推定原则?

更新:2019-8-20 10:30:08   已访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的亲子关系推定原则仅适用于父母子女之间。当事人要求与同父(母)异母(父)的兄弟姐妹进行血缘关系鉴定确认亲子关系,并主张使用《婚姻司法解释三》第二条的亲子关系推定原则的,不予支持。

Copyright © 2014-2016 徐州专业离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徐州市科技城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五层(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北门往东500米)

电话:18118306877 邮箱:liuchunjielvshi@sina.com

苏ICP备12345678号-1 技术支持:徐州金网

18118306877